全区各酒店、旅馆经营者:
2024年重庆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将于11月15日至17日在我区召开,期间旅客量可能大幅增加。为维护大会期间酒店旅馆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我局特提醒告诫如下:一、各酒店、旅馆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酒店旅馆经营者应当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标示。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客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严禁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高客房价格。
全力维护好大足旅游城市形象,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环境温馨、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旅游消费环境,是社会各方面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后,各酒店旅馆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加强酒店旅馆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工作,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酒店旅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