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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高速路货车自燃 司机三个错误行为要不得

发布日期:2023-04-08 09:43

4月6日,在渝蓉高速发生了一起货车自燃事故,在紧急处置过程中,司机的一些行为却导致了火势越来越大,险些造成更大的事故发生。

4月6日20时50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大足大队接到报警,渝蓉高速进城方向45公里处,有辆货车起火燃烧,形势危急。

大足大队民辅警接到指令后,迅即拉响警报赶往现场。


重庆交巡警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大足大队民警朱珩稼说:当时我们到了现场以后发现,从应急车道一直到超车道,都有零星的火星散落,然后我们的起火车辆停在超车道内,通过监控视频我们发现了该车辆是燃烧了以后一直滑行到超车道上的,经我们了解该车辆在上道之前加了满满一箱柴油,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发生,所以我们将正线拦断,禁止其他车辆进入起火路段。

现场民警在后方摆设好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封控后,立即拿起车上的灭火器赶到起火点紧急灭火,一直坚守到消防官兵到来,共同扑灭了火情。经调查,该辆拉满货物的货车,是因外来飞火导致的货物起火燃烧,不过,在司机紧急处置过程中,却有明显的三个错误行为。

朱珩稼介绍说:经调查,发现司机还有三个错误的行为,导致火越来越大,第1个他在下车处置过程当中将后备箱的起火货物往车外扔的时候扔得距离太近,导致火星飘到了他的车底下,进而导致他的车下面也跟着起了火,第2个错误行为就是他在下车处置的时候,虽然拉了手刹,但是他的档位是调在前进档的,火势越来越大以后,他的整个车辆就往前滑行,一直滑到超车道,碰到护栏才停下来。第3个错误行为就是,他的车辆起火在超车道内,他为了警示后方的车辆,在超车道内向后面车辆挥手致意,因为这个光线和视觉误差,他的人是完全看不到的,是非常危险的错误行为。

重庆交巡警提醒,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避免忙中出错,造成次生事故的发生。首先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之内,然后人撤离到安全地带,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在车辆后方150米之外摆放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