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埋忠骨,英魂励后人。3月16日-17日,全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总结会议在足举行,总结交流专项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烈士纪念设施承载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苦卓绝的百年奋斗历史,铭刻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党的事业付出的伟大牺牲,承载着“褒扬英烈、教育群众”的重要功能,是红色教育的主阵地,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责任重大。
2021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重点对县级以下(含县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从根本上改善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积极行动,基本达成了整修工程绩效考核目标。全市集中迁葬的99处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率达到90%以上,计划整修的608处纪念设施全部完成,应修尽修率100%,资金及时拨付率100%。加上之前组织实施的零散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烈士英名墙全覆盖工程,以及还在持续推进的提质改造工程,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烈属及群众祭扫满意度明显提升,红色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更加彰显,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会议期间,来自全市各区县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参观了饶国梁烈士纪念馆、大足区烈士陵园和珠溪镇烈士墓区等,实地了解了大足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基本情况和基本做法。大足、渝北、涪陵等6个区县作了交流发言。
据悉,近年来,大足积极稳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圆满完成了烈士陵园、饶国梁纪念馆、饶国梁纪念碑、胡在国烈士墓等8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任务,划定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落实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管护责任,实现了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管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巡视员陈军,大足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陈明平参加总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