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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优惠及时享

发布日期:2023-03-15 09:32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安排,并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01


哪些市场主体能享受专项政策支持?


“两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中小微物流仓储配送企业


补充纳入范围: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以物流、仓储、配送为主业的独立法人企业)。

申请条件: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之一,需提供近三年货运车辆数及车辆号牌清单,无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应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备案名单中。

3.“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应当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公布的验收合格“司机之家”项目名单中。

4.中小微快递企业应当具有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5.中小微仓储配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流、仓储、配送等相关业务之一;财务报表中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收入之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当超过50%;仓储企业还应具有仓库使用证明文件,如仓库产权证明或仓库租赁、仓储管理、仓储服务等合同。

“两个”: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货车司机


申请条件:

1.使用普通货运车辆、大型物件运输车辆及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的,应当具有货运车辆《行驶证》,无需提供货车《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合同》以及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上述情况,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个体货车司机无需提供车辆所有权相关证明。

3.“两企”相关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申请条件参照对应企业执行。


02


资金用途有哪些?


用于疫情及经济恢复阶段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配送等有关经营支出,以及购置或置换经营车辆贷款、物流仓储设备设施购置租赁等相关合理用途。


03


专项再贷款能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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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


04


专项再贷款如何发放?


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直达机制。

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支持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发放贷款后,按月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于次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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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重庆有何特色?



(一)搭建市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会同市交通局、口岸物流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梳理交通物流行业市场主体“白名单”,通过“长江渝融通”系统持续发布融资对接清单,推送金融机构加强融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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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金融机构成立工作专班


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围绕重点群体开展货运保畅通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创新信贷产品,全面精准对接,快速高效响应相关群体存量续贷和增量融资需求。


(三)开通线上“扫码申贷”

在“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开设“交通物流再贷款+”快速申贷入口,支持线上扫码提交贷款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登陆长江渝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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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快速申请贷款”,可跳转至“交通物流再贷款+”支持专区(如下图所示),提交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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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重庆市银行机构

交通物流信贷产品和服务汇编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畅通我市交通物流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接渠道,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银行机构梳理汇编了交通物流企业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现予以公布。相关市场主体如有金融服务需求,可通过链接一键办理或联系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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