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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初始教育和集中宣告

发布日期:2023-03-14 10:19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力度,强化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效开展,3月13日,大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8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初始教育和集中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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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告中,大足区社区矫正局局长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书,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题为《珍惜机会,把握未来,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集中教育,从什么是社区矫正,什么人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获取社区矫正的前提,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要求从五个方面讲清了社区矫正对象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解决了怎样做,如何做的问题,使其认罪伏法,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矫正警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今年两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和宣告,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明确了自身服刑身份,促进其积极改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在心理上、角色上实现顺利转变,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服从监管教育,为日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