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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3-1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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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下午,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乡村振兴局、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卢桃同志主持召开与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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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卢桃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赵洪岗通报本次巡察的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主要负责人黄克成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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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区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工作两个半月左右。办公地点设在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老行政大厅)东楼7楼(702、705、719室)。接访地点设在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老行政大厅)东楼7楼(702室)。现场巡察期间(3月9日至5月15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23-43786323、(受理电话时间为:9:00点-18:00点);邮政信箱: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4楼(412、413室);邮政编码:402360;电子邮箱:dzqxcz5@163.com。同时,在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老行政大厅)东楼一楼设置专门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农业农村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