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大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母婴专营店、药店等经营销售的消毒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当天,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经营单位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消毒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标注是否规范和齐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辖区3家大型商超,2个母婴店,3家药房。抽查上述单位经营销售的30余种女性卫生用品,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索证等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大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将继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力求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环境,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