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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实施《长江保护法》 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及其他重点水域禁止垂钓

发布日期:2023-03-03 11:16

新渝报讯(记者罗婷婷)阳春三月,随着气温逐渐回暖,长江鱼类即将进入繁殖期。为了进一步巩固禁捕(禁钓)水域“四清四无”整治工作成果,提升群众法制意识,3月1日,大足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大足区公安局和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开展禁钓期联动执法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智凤街道宣传点,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律知识,并明确告知群众,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及其他重点水域禁止垂钓。
  “老人家,从今天开始进入了禁钓期,这里就不准钓鱼了哟。”在蒙蒙的小雨中,普法宣传队行走在濑溪河河畔,对正在河边垂钓的人员进行劝阻和普法教育。
  随后,普法宣传队前往龙水镇开展宣传检查,督促渔具销售门店下架禁用渔(钓)具,查验涉渔餐饮场所、水产品市场的进销台账和溯源凭证,坚决做到“厂家不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市民不吃”。
  大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护渔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及其利益链条,坚决杜绝聚集性违规垂钓行为发生,以实际行动守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原文摘自新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