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扶贫小额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大足区财政局、大足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大足区扶贫小额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三农”发展,帮助广大农户增收致富。
扶贫小额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扶贫贷补偿资金”)指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大足区内农村建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提供风险缓释的财政扶持资金,并对最终损失提供风险补偿。扶贫贷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统筹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
申请使用扶贫贷补偿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大足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贷款用途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本息(经银行机构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符合银行机构融资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