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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 九家基层卫生院创建“健康促进医院”

发布日期:2023-02-24 17:43

2月20日记者从区健康教育中心获悉,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评审组,对通桥卫生院、龙滩子卫生院、宝顶镇卫生院等9家申报创建单位逐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验收评估。



为落实《健康中国大足行动(2019-2030)》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通桥卫生院等9家基层卫生院开展了“健康促进医院”申报创建工作。

评审组人员按照《重庆市健康促进医院评估标准(2016年版)》《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试行)》,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及目标人群调查等方式进行,详细查看了各医院在组织管理、健康环境、无烟医院、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经过评审,通桥卫生院、龙滩子卫生院、宝顶镇卫生院等9家申报单位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为打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提升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