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人全面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升司法效率和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压缩民事纠纷从纠纷发生到权利实现的运转周期。近日,大足法院在一起建设施工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将《申请执行提示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限期缴纳诉讼费通知书》等“三书”随生效调解书向原、被告送达。
近年来,大足法院聚焦审判工作创新和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从审判源头减少涉执案件数量,针对审执衔接过程中胜诉人对执行条件不清楚、义务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意识淡薄等问题,积极对具有履行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中的当事人“靠前发力”,努力将纠纷裁判地,建成进行强制执行提醒的“前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