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足新闻 > 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20 18:05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1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区长徐晓勇所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较好完成了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两个目标,进一步聚焦“国际文旅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三篇大文章,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确保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拥抱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在大足大地上,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2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3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4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大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奋力创造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扛起人大担当,发挥制度优势,凝聚人民力量,为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而团结奋斗。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5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健所作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23﹞6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琳所作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