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2023年交通工作,2月1日,区交通局明确措施,持续做好春运期间运输行业稳定工作。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春运期间运输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由区交通事务中心牵头,区交通执法支队、区公路养护中心联合开展春运期间水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和节后复工复产检查。
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求各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召集各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传达各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研判安全形势,传导压力,形成合力整治水陆运输安全隐患,增添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整个春运期间水陆运输安全。
开展督查,督促企业落实稳定主体责任。以行业稳定促进运输安全,密切关注和处置不稳定隐患,尤其是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领域,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隐患,畅通信息,及时处置,保障运输稳定,按照稳定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