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大足区司法局双路司法所组织辖区1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暨“两会”期间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制度文件。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重点说明其中关于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请销假制度等规定,强调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
紧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给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付出的“代价”的警示案例,深刻地教育了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心怀法治意识,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牢记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切勿以身试法,自觉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工作生活,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安全监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