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申请相应救助。
一、救助范围
(一)城乡低保
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二)临时救助
1、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困难群体。
2、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3、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4、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我区患新冠肺炎的非本区户籍人口,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需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可向急难发生地或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提出救助申请。
(一)城乡低保:疫情防控期间的救助申请,以网上办理为主,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以信息核对为主,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临时救助: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三、优化服务
(一)因疫情导致居家隔离的低保、特困对象,可根据实际困难向村(社区)、镇(街道)反映救助需求,相关部门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二)市民朋友可在“重庆大足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我要救助”版块提交救助申请。
温馨提醒:未尽事宜请拨打大足区民政局救助热线023—43733012、023—43789913进行咨询,可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23—4372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