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防控责任再压实、预警体系再深化、处置措施再升级,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强化防控效果。
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隔断式销售,执行“两码”查验、体温检测、流行病史询问、“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等措施,切实发挥“哨点作用”,局领导下沉到全区27个镇街490家零售药店进行疫情防控大督导、大检查、大整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1102”疫情发生以来,分别采取约谈、警告、停业等措施处理了一批防控不到位的零售药店。
该局一方面为各镇街设立“重庆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账户,提高信息传达时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疫情防控一岗多责、专人专责体系,建立平急转换机制,及时将“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信息与镇街转换互通,针对发烧患者信息、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信息进行重点研判、重点排查。
在处置措施方面,区市场监管局率先在龙岗街道实行风险患者信息联报处置手段,指导零售药店在售药过程中发现发烧患者、风险地区流动患者、风险人群接触患者,第一时间通报所在社区,并由镇街第一时间安排做好以上三类患者的深入调查和转诊就医工作,确保传播风险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