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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大足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4 14:52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和市级、区级防控专家意见,经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调整大足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日0时起,解除香山美地二期7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临时管控措施,按照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

二、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继续实施临时管控。管控措施为:

(一)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管控时限暂定至2022年11月2日24时,11月2日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后续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三)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所在村(社区)协调安排,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四)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查码验证、扫码、测温。各社区、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