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和市级、区级防控专家意见,经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调整大足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日0时起,解除香山美地二期7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临时管控措施,按照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
二、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继续实施临时管控。管控措施为:
(一)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管控时限暂定至2022年11月2日24时,11月2日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后续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三)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所在村(社区)协调安排,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四)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查码验证、扫码、测温。各社区、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