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足新闻 > 正文

用“检察蓝”全心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记敬业奉献的大足区道德模范龙云

发布日期:2022-09-26 22:35

“整改措施有针对性,修复方案科学合理,要根据高温天气合理安排修复施工时间……”近日,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龙云在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敖镇桂花庙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向同行的中敖镇政府工作人员说。

行走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龙云每天用脚丈量山林,埋头研究卷宗,为了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无论烈日还是暴雨、白天还是深夜,跋山涉水、案牍劳形,龙云却“乐此不疲”。他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他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他秉持入党时的一颗初心、一份承诺、一生信仰的不竭动力。

1979年出生的龙云,200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检察蓝”。那年夏天,龙云离开校园进入检察机关,18年来,“检察院的业务都快干全了”,刑事检察、政工党建、信息宣传、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方面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2018年2月起,龙云开始负责大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当年9月,该院成立专职公益诉讼的检察五部,龙云担任该部主任。2020年4月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首次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范围。不久后,大足区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重庆首个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在大足石刻博物馆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龙云等4名公益诉讼检察官走马上任。

有了“文化遗产检察官”的头衔,龙云开始“恶补”相关知识,空闲时阅读专业书籍,有机会便向专家请教。慢慢地,同事们发现:谈起文物专业知识和术语时,龙云常能信手拈来,甚至不假思索地给出大足石刻的相关具体数据。

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以来,大足区检察院共办理12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大足石刻研究院开展联合巡查,发现文物自然损坏需修补11处、文物保护安全隐患12处,均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助力落实文物保护经费700余万元。

近年来,龙云先后荣获“重庆市人民好公仆”“重庆市优秀公诉人”“重庆市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今年7月,龙云被评为大足区第五届道德模范。龙云说,将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爱岗敬业,继续围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领域,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立足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忧心事,守护好人民的美好生活,维护好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