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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守护群众幸福生活 ——大足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时

发布日期:2022-07-25 22:09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相关部门、镇街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谋划部署。5月11日区政府第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大足区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镇街不等不靠,按照同步制定方案、同步开展排查、同步实施整治的原则,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迅速开展行动。在持续推进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回头看”的基础上,围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截至6月2日,各镇街组织产权人、使用人及社区工作人员初步完成了自建房的排查工作。

三是强化技术保障。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社区排查人员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技术导则和录入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约400人次。从市、区级建筑企业和在建施工项目中调集5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技术服务团队,从7月4日到7月15驻点各镇街现场指导房屋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安全隐患初判等工作。

四是分类开展整治。对排查中发现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迹象的自建房,由属地镇街立即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并做好封闭处置和现场排险。


截至2022年7月15日,我区累计排查自建房19628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846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3905栋。排查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906栋,100.8万平方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58栋,4.2万平方米。

按照“不落一户、不落一房”原则,我区按实施方案完成了自建房排查录入信息平台的工作、对排查及录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分类台账,对每个隐患点制定“一栋一档、一档一策”,明确整治相关责任人。区住房城乡建委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从7月22日起对行政区域内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工作进行核查、抽查,全数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信息的复核,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结论的经营性自建房核查审核,进一步判断房屋的隐患等级,逐栋形成《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报告》并明确房屋安全隐患结论和处置建议。对核查结论为有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列入《经营性自建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隐患排查处置整治管理台账》;对核查结论为无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销号。核查、抽查突出工作重点,重点为大中型学校、医院、市场等区域,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改建扩建的人员聚集场所、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核查、抽查结果应及时报送区县政府,同时抄送镇街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从严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行动”工作,坚持以最严格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全面、到位,筑牢我区安全生产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