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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妇联开展首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

发布日期:2022-06-02 22:25

6月1日,区妇联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双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大足区妇联首次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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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在办理这起涉校园网络霸凌案件时,发觉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位、监护管理缺失等情况。大足区妇联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学勇立即与区妇联选派的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大足区人民法院双桥经开区法庭,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辅导。

法官也亲赴现场,对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发出了《指导意见书》。

据悉,此案是大足区妇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典型案例。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反映出家长在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方面的严重缺位或失职。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实施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大多处于思想品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如家长不履行好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缺乏引导、陪伴、沟通,不及时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则可能导致他们铸成大错。

大足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多地联合重庆市第一中院、区人民法院,从关爱、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切实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

大足区妇联还呼吁:全社会要共同建立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